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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立”之间求进步
发布时间:
2020-11-23
“破”“立”之间求进步
今年第26期《尖峰报》刊登了一篇关于大冶尖峰水泥公司强化日常经济分析的报道,其中有这样一段描述很有意思:大冶尖峰的经济分析专题会,是在该公司2019年推行生产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开展的。周生产例会进行每周总结、每周布置、每周调整,重在具体工作的完善……从诸多因素综合考虑,大冶尖峰调整了例会制度,将生产例会改为每半月一次的同时,在每月的第二周,对前期工作进行全面的最终成本和利润分析,提出当月“最经济”的工作方案。
大冶尖峰去年开始实施周例会制度时,《尖峰报》也曾经报道过,该制度的实施,在各部门之间交流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探讨解决问题的办法等方面,取得了相当明显的效果。但这个制度实施不足一年时间,就被从每周一次改成了半月一次,又增加了经济分析会。这是为什么呢?报道中写得很清楚:随着设备的更新改进、运行稳定,工艺技术指标提高了,生产管理中的短板、漏洞减少了,生产例会也越来越像“工作布置会”。简而言之,一项曾经行之有效的制度,随着时间的推移、工作的进步,其效果越来越不明显,就被新的更切合当前实际需要的制度取代了。
从周例会到半月例会再到经济分析会,大冶尖峰短短一年多时间内的会议制度更替,其实也是事物创新发展的一个缩影。任何改革创新的过程,时代的发展,技术的进步,其实质都是“破”与“立”的过程。
“破”是“立”的基础。古人说,不破不立。任何“立”,都是从“破”开始的。“破”是对旧事物的扬弃,是对旧框架的突破。这种扬弃和突破并不一定是对以往的全盘否定,更多的是在以往基础上的优化和提升。随着对旧有事物认识的不断深入和深刻,逐渐发现存在的不足或者局限,进而产生“不满意”“不满足”的想法,才会有“破旧立新”的欲望。所以,没有旧的经验,就无从产生新的成果,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有可能比巨人看得更远更广。
“立”是“破”的目的。古人又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任何“立”都有一定的方向、目标。然而“立”的方向、目标并非随心所欲,而是由“破”来决定。只有想明白了“破什么”,才能知道“立什么”。“破”的方位,就是“立”的趋向;“破”的内容,就是“立”的目标;“破”是实现“立”的手段和途径。
任何一个企业,都有发展的需求。要发展,就不能画地为牢、固步自封,就需要不断地创新。而任何创新成果,也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更不可能永远是“神兵利器”。即使是“专利”,也有过期、被淘汰、被超越的时候。所以,我们的企业要想长治久安、长远发展,必须不断地审视自我、否定自我、突破自我,把以往的“功劳簿”当成“破”的着眼点,不断改进和提高,从而让自己能够一次次地“立”在更高更远的地方。(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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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工作会议要求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 狠抓安全环保工作
本报讯1月23日,集团公司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总结2016年安全环保工作情况,对新一年工作做出安排。总经理虞建红在会上提出,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考核,要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安全环保工作。会上,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审计业绩管理部经理陈天赐从安全环保责任制目标完成情况、违章作业自查自纠、安全环保无事故工厂创建等方面,对2016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进行总结,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2017年安全环保工作计划。集团公司董事长蒋晓萌在会上强调,安全环保工作永无止境,必须长抓不懈。各企业要针对各自行业、产业特点,季节变化,国家政策的调整,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安全环保管理;树立意识比检查更重要,要加强安全环保教育,提高全员安全环保意识和相关工作技能;进行深入的事前检查和严格的事后考核,做到全员管理、全面防范,实现企业安全环保工作水平的全面提高。会上,蒋晓萌代表集团公司,与各专业公司、直属企业签订2017年度安全环保工作责任书。集团公司总经理虞建红在做总结发言时指出,安全贯穿企业发展的始终,不能把安全环保与生产经营工作割裂来看,二者是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各级管理者对此要有深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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