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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驰名商标获得奖励
发布时间:
2020-08-14
金华市召开商标品牌大会
“尖峰”驰名商标获得奖励
本报讯 5月27日,金华市召开商标品牌大会。尖峰药业公司因2016年“尖峰”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给予驰名商标认定,在大会上获得了12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集团公司总经理虞建红作为唯一的企业代表在会上发言,分享品牌创建经验。
近几年,金华市政府高度重视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金华市区品牌发展扶持奖励办法》《金华商标发展“十三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并把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纳入了政府工作的整体框架。今年也是金华连续第三年召开全市商标品牌大会,这显示了金华推进“品牌金华”建设的坚定决心。会议强调,要把深入推进商标品牌战略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商标品牌发展,激发企业创牌、用牌、护牌动力,加快推动金华从品牌大市向品牌强市迈进。
尖峰一直非常重视商标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早在1980年就注册使用了“尖峰”牌水泥商标,1993年公开征集商标图案和广告语也曾在省内外引起轰动。目前,尖峰共拥有包括1个中国驰名商标、3个省级著名商标、5个金华市级著名商标在内的注册商标223个,其中“尖峰”商标从1992年至今连续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子公司尖峰药业的尖峰图形标、尖峰文字标在2013年1月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2016年9月“尖峰”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同年,尖峰集团被列入浙江省第二批“三名”工程试点培育企业、金华市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三十多年来,公司通过著名、驰名商标的创建,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产品的地位,树立了企业的良好形象,提升了保障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能力。
会议对尖峰药业等2016年度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进行了表彰,尖峰药业也是2016年度金华市开发区唯一获得这一荣誉的企业;并向省、市著名商标企业代表,省、市商标品牌示范乡镇(街道),示范企业和品牌基地代表授牌;永康市政府、市建行、磐安县市场监管局、尖峰集团的代表作了交流发言。
作为唯一的品牌创建优秀企业代表,虞建红总经理从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商标管理;致力创新,为品牌建设打造坚实基础;狠抓质量,提升品牌美誉度;注重市场建设,强化品牌影响力;注重社会效应,丰富品牌内涵等五个方面,分享了尖峰品牌建设工作的经验。(张明寅 傅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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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年度安全环保工作会议要求 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 狠抓安全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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