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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药业被评为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发布时间:
2020-07-31
本报讯 2017年12月28日,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文公布2017年浙江省商标品牌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和示范企业名单,尖峰药业公司被认定为商标品牌示范企业,也是金华市本级唯一进入该名单的企业。
尖峰药业于1998年成立,1999年取得第一件注册商标。此后,尖峰药业一直认真按照《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开展品牌建设,设立了知识产权部,执行商标管理、维权等活动;建立了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商标法》中规定对企业内外的商标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与专业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进行商标申请、续展等工作。近年来,尖峰药业还进行了商标权投资的探索,通过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创造价值,促进效益提升,进一步扩大企业影响力;同时不断加大对新产品研发、技术改造的投入,积极申报各类专利,以科技创新来为品牌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据不完全统计,尖峰药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目前共拥有有效商标120余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浙江省著名商标2件、金华市著名商标5件、境外注册商标2件;获得国内、国际专利40余项。
商标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知识经济、品牌效应日益成为经济发展主导力量的今天,大力实施商标战略,不仅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需求,也是增强国家经济实力的必然选择。尖峰药业负责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尖峰药业将紧紧围绕集团品牌发展战略,以提高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扩大商标注册数量、争创浙江省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为重点,加快建立完善品牌发展机制,不断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拟通过三年左右时间的努力,在商标品牌发展上建立较为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品牌培育、保护的工作机制,商标品牌的各项经济指标保持省内、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建立商标品牌促进经济增长的品牌模式,并通过技术创新和销售提升来做好各级著名商标的培育工作,以凝炼品牌内涵,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品牌形象。(张明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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