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20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0-01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1753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5月12日—2020年8月12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委托理财的决策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存续的委托理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5亿元,每笔委托理财的期限均不得超过12个月。详见本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19-01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发售的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 |
1.54%—3.80% |
38.82-95.78 |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万元)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
92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无 |
1.54%—3.80% |
38.82-95.78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负责人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独立董事应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或由于工作不尽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公司购买华夏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在前述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客户: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产品名称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1753 |
|
产品代码 |
HY20231753 |
|
挂钩标的 |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AU2012 (以下简称“黄金期货价格”) |
|
产品期限 |
92天 |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
|
本金保证 |
银行在本产品到期时保证存款本金 |
|
存款成立日 |
2020年5月12日 |
|
存款到期日 |
2020年8月12日 |
|
本金及收益支付 |
2020年8月12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华夏银行于到期日当日的22:30至24:00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1.54%至3.80%之间(详见“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80% 2、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70% 3、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70% 4、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54% |
|
提前终止权 |
一、客户提前终止权 1、除非出现如下任一情形,否则客户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市场重大变动对本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规定,对本产品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对本产品做调整的,将通过销售人员通知客户。客户不接受调整的,应在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向华夏银行申请提前终止并办理相关手续;若投资者在期限届满继续持有本产品,则视为接受对本产品的调整。 二、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权 1、出现下列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 (2)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 2、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销售人员告知客户。 由于华夏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
|
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
|
税款 |
产品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但若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华夏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承担的税费时,华夏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
|
其他规定 |
1、认购申请日(含)至认购撤销日(不含),客户资金按华夏银行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2、认购申请日(含)至成立日(不含),客户资金按华夏银行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该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发售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决策范围之内。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公司在本次交易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承诺保障结构性存款本金,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较低,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 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92-10-14 |
李民吉 |
1538722.3983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
否 |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3月31日 |
|
总资产 |
3,020,789 |
3,108,998 |
|
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 |
267,588 |
272,846 |
|
|
2019年度 |
2020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84,734 |
23,594 |
|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
21,905 |
4,840 |
(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3月31日 |
|
总资产 |
547,517.79 |
561,077.58 |
|
总负债 |
139,487.88 |
143,631.62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78,910.99 |
391,427.86 |
|
|
2019年度 |
2020年1-3月 |
|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
51,998.13 |
-2,709.08 |
|
营业收入 |
354,753.76 |
53,758.84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468.81 |
12,265.65 |
公司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5,084.20万元,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18%,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该结构性银行存款符合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 金额 |
实际收回 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
1 |
汇利丰2019年501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104.71 |
/ |
|
2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8,000.00 |
8,000.00 |
136.32 |
/ |
|
3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8,000.00 |
8,000.00 |
115.51 |
/ |
|
4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5,000.00 |
48.70 |
/ |
|
5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5,000.00 |
50.03 |
/ |
|
6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4,000.00 |
4,000.00 |
27.34 |
/ |
|
7 |
渤海银行S190019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99.73 |
/ |
|
8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33.75 |
/ |
|
9 |
渤海银行S191620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5,000.00 |
5,000.00 |
50.49 |
/ |
|
10 |
渤海银行S192012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3,000.00 |
3,000.00 |
29.92 |
/ |
|
11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00 |
3,000.00 |
29.96 |
/ |
|
12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 |
/ |
5,000.00 |
|
13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5,000.00 |
18.74 |
/ |
|
14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 |
/ |
5,000.00 |
|
15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 |
/ |
/ |
10,000.00 |
|
16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 |
/ |
/ |
10,000.00 |
|
合计 |
106,000.00 |
76,000.00 |
745.20 |
30,0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50,0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3.20 |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03 |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30,000.00 |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20,000.00 |
||||
|
总理财额度 |
50,000.00 |
||||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更多资讯
本报讯由天津尖峰天然产物公司担任组长单位主持制定的苹果提取物国际商务标准,日前完成最终修订,于7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植物提取物在食品、医药、化工等方面应用广泛,是我国中药产品出口的主力军。近年来,随着美国等国家对植物提取物进口监管越来越严格,我国植物提取物产品结束了持续多年的出口高速增长态势,进入调整期,全行业亟待提高质量水平,建立和完善行业标准。否则,在国际市场普遍提高食品药品质量监管标准的大环境下,我国植物提取物行业标准尚不完善,与国际标准兼容性不强,导致出口容易受到影响。面对国际监管加强和出口疲软的双重压力,自2012年起,中国医保商会组织国内优秀植物提取物企业,共同开展了《植物提取物国际商务标准》的制定工作。自2013年第一批植物提取物国际商务标准制定发布以来,对整个提取物行业发展都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植物提取物标准的制定和推出顺应了国家标准委提出的制定有竞争力团体标准的趋势,填补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空白,不仅有利于植物提取物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更为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发挥着巨大的作用。目前,商务标准已成为相关国际客户衡量产品质量的考量条件之一,甚至成为部分口岸检验检疫的参考
2020
07-31
本报讯6月5日,尖峰集团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息兑付工作顺利完成。2013年6月5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尖峰集团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公开发行,发行额度为人民币3亿元。该期公司债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三年末公司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项评级为AA+(最高为AAA)。该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采取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由市场竞价确定,最终确定为4.90%,比当时5年期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低了1.55个百分点,充分体现了资本市场对尖峰集团的肯定。尖峰集团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后,于当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部分投资者在第三年末选择回售,公司于2016年6月6日支付了回售款,债券余额减少为2.77亿元。至债券到期时,需兑付的本息总额为2.9亿元(含税)。为了做好债券还本付息工作,集团公司于5月25日发布公告,进行相关权益登记,并委托中证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的兑付、兑息。6月5日,即该期债券到期当日,本息兑付工作顺利完成。公司债券是由公司在证券交易所市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发行公司债券是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之一
2020
07-31
本报讯4月30日,天津尖峰天然产物公司的苹果、人参系列提取物产品分别获得欧盟有机认证(EC)和美国有机认证(NOP)证书。欧盟有机认证(EC)是欧洲对有机产品的检验及认证机构,具有鉴定有机产品是否达到欧洲、日本及美国的标准资格。EC证书标志是全球现今最具权威的有机认证许可证明之一,深受消费者及有机业界信赖,在国际市场极具公信力,是中国有机产品进入世界几乎所有有机市场的保证。美国有机认证(NOP)则是美国最权威的有机认证,任何打算在美国市场上出售有机产品的生产商和经销商,都必须通过美国有机NOP的认证,而且NOP的认证是由美国农业局签订合格的,有机成份供应商也必须由NOP认证。在欧美市场,贴有EC和NOP认证标志的产品意味着拥有高品质、高信誉度的保证,是安全、放心的有机产品,更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天然产物公司自成立时起就面向国际市场,并随着国内外消费者对有机产品需求和标准的提高,不断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推出有机新产品,获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在此之前,天然产物公司的植物提取物、植物色素产品已经进入欧美市场,赢得众多客户的信赖,此次苹果、人参两个系列产品获得欧盟和美国有机认证,给尖峰天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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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本报讯近日,尖峰药业的新成员上海北卡医药技术有限公司顺利通过上海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年度验收。为推动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企业在国内外行业的竞争优势,加快科技创新建设,上海北卡2016年申报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小巨人”培育工程项目并获立项,成为上海市该年度87家“小巨人”培育企业的一员,项目执行年限为2年。在小巨人培育项目期内,北卡完成了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的再认定、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松江区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为优秀,通过了上海市院士专家工作站认证,通过了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企业的验收,共获得发明专利授权4项,申请发明专利12项,注册商标2项,制定企业标准4项,产品检测报告22项,2017年松江区产学研创新项目并获立项,完成了项目预定指标。历代非小细胞肺癌(NSCLC)的替尼类药物及其中间体是北卡的优势品种。为完善现有替尼类产品线,巩固该类产品的经济效益及市场占有率,对仿制药临床前研发热点的替尼类明星品种,北卡除了对最新一代的精准医疗特效药物卡博替尼(Cabozantinib)、色瑞替尼(Ceritinib)等品种原料药中间体进行了研究开发,还重点开发
2020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