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理财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5-20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证券代码:600668 编号:临2020-012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委托理财金额:10,000万元人民币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1753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
- 委托理财期限:2020年5月12日—2020年8月12日
- 履行的审议程序:2019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委托理财的决策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存续的委托理财余额合计不得超过5亿元,每笔委托理财的期限均不得超过12个月。详见本公司在2019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临2019-012)。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10,000万元购买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发售的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获得一定的理财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系公司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
受托方 名称 |
产品 类型 |
产品 名称 |
金额 (万元) |
预计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金额 (万元)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 |
1.54%—3.80% |
38.82-95.78 |
|
产品 期限 |
收益 类型 |
结构化 安排 |
参考年化 收益率 |
预计收益 (万元) |
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 |
|
92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无 |
1.54%—3.80% |
38.82-95.78 |
否 |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2、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负责人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3、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独立董事应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委托理财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5、公司委托理财具体执行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在相关信息公开披露前不得将公司投资情况透露给其他个人或组织,但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6、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或由于工作不尽职,致使公司遭受损失或收益低于预期,将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次公司购买华夏银行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在前述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该产品风险程度低,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要求。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客户: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产品名称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20231753 |
|
产品代码 |
HY20231753 |
|
挂钩标的 |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价格AU2012 (以下简称“黄金期货价格”) |
|
产品期限 |
92天 |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存款产品 |
|
本金保证 |
银行在本产品到期时保证存款本金 |
|
存款成立日 |
2020年5月12日 |
|
存款到期日 |
2020年8月12日 |
|
本金及收益支付 |
2020年8月12日,产品正常到期;如产品因故提前终止的,则到期日以华夏银行通知为准。 产品到期日当日不计算收益,华夏银行于到期日当日的22:30至24:00一次性支付本金及收益。 |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根据产品挂钩标的表现,预期年化收益率在1.54%至3.80%之间(详见“产品收益分析与计算”): 1、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80% 2、若观察期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均小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1,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70% 3、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大于或等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 =3.70% 4、若观察期任一交易日挂钩标的收盘价格大于或等于障碍价格,且结算价格小于执行价格2,则预期年化收益率=1.54% |
|
提前终止权 |
一、客户提前终止权 1、除非出现如下任一情形,否则客户无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市场重大变动对本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国家政策规定,对本产品的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进行调整,客户不接受上述调整的; 2、华夏银行对本产品做调整的,将通过销售人员通知客户。客户不接受调整的,应在通知确定的期限内向华夏银行申请提前终止并办理相关手续;若投资者在期限届满继续持有本产品,则视为接受对本产品的调整。 二、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权 1、出现下列情形,华夏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1)遇国家法律法规或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本产品正常运作; (2)根据市场及投资运作情况经华夏银行合理判断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 2、华夏银行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在提前终止日前3个工作日通过销售人员告知客户。 由于华夏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本产品,本产品的实际期限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本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
|
预期收益计算方法 |
预期收益=存款本金×预期年化收益率×产品期限÷365 |
|
税款 |
产品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但若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税务等国家机关的命令或要求,华夏银行有义务代扣代缴投资者承担的税费时,华夏银行将进行代扣代缴。 |
|
其他规定 |
1、认购申请日(含)至认购撤销日(不含),客户资金按华夏银行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2、认购申请日(含)至成立日(不含),客户资金按华夏银行每日挂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且该利息不计入认购本金。 |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公司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为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华夏银行金华分行发售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在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决策范围之内。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负责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公司在本次交易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实时跟踪进展情况及时披露。
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属于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承诺保障结构性存款本金,因此该产品风险程度较低,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要求。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
名称 |
成立时间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 资本 (万元) |
主营业务 |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是否为本次交易专设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92-10-14 |
李民吉 |
1538722.3983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 |
否 |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3月31日 |
|
总资产 |
3,020,789 |
3,108,998 |
|
归属于股东的净资产 |
267,588 |
272,846 |
|
|
2019年度 |
2020年1-3月 |
|
营业收入 |
84,734 |
23,594 |
|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
21,905 |
4,840 |
(三)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9年12月31日 |
2020年3月31日 |
|
总资产 |
547,517.79 |
561,077.58 |
|
总负债 |
139,487.88 |
143,631.62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78,910.99 |
391,427.86 |
|
|
2019年度 |
2020年1-3月 |
|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 |
51,998.13 |
-2,709.08 |
|
营业收入 |
354,753.76 |
53,758.84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2,468.81 |
12,265.65 |
公司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日常运营资金周转需要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二)截止2020年3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5,084.20万元,本次购买华夏银行结构性存款支付的金额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22.18%,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该结构性银行存款符合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列示于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尽管本公司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属于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决议的形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序号 |
理财产品类型 |
实际投入 金额 |
实际收回 本金 |
实际收益 |
尚未收回 本金金额 |
|
1 |
汇利丰2019年5015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104.71 |
/ |
|
2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8,000.00 |
8,000.00 |
136.32 |
/ |
|
3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8,000.00 |
8,000.00 |
115.51 |
/ |
|
4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5,000.00 |
48.70 |
/ |
|
5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5,000.00 |
50.03 |
/ |
|
6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4,000.00 |
4,000.00 |
27.34 |
/ |
|
7 |
渤海银行S190019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99.73 |
/ |
|
8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 |
10,000.00 |
33.75 |
/ |
|
9 |
渤海银行S191620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5,000.00 |
5,000.00 |
50.49 |
/ |
|
10 |
渤海银行S192012号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 |
3,000.00 |
3,000.00 |
29.92 |
/ |
|
11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3,000.00 |
3,000.00 |
29.96 |
/ |
|
12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 |
/ |
5,000.00 |
|
13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5,000.00 |
18.74 |
/ |
|
14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5,000.00 |
/ |
/ |
5,000.00 |
|
15 |
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 |
/ |
/ |
10,000.00 |
|
16 |
慧盈人民币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 |
10,000.00 |
/ |
/ |
10,000.00 |
|
合计 |
106,000.00 |
76,000.00 |
745.20 |
30,0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
50,000.00 |
||||
|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
13.20 |
||||
|
最近12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
1.03 |
||||
|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
30,000.00 |
||||
|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
20,000.00 |
||||
|
总理财额度 |
50,000.00 |
||||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三日
更多资讯
“尖峰是金华人人皆知的代表性、标志性制造业企业。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金华工业企业的代表,尖峰的发展也是金华工业发展的缩影。”3月31日,金华市委书记陈龙到尖峰进行专题调研时,对企业近年来的经营发展表示充分肯定。 当天上午,金华市委书记陈龙、副市长张新宇,与市经信局、国资委等部门的负责人一行七人,到尖峰集团总部进行专题调研,参观了公司展示厅,听取蒋晓萌董事长的企业情况介绍,就企业当前面临的难点、对党委政府的意见建议与公司管理班子进行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蒋晓萌从历史沿革、组织架构、产业布局、当前经营状况、公司治理、技术创新、企业文化建设、未来发展设想等八个方面,对公司情况进行了介绍。尖峰近年来在“合作创新强主业,规范科学求发展”的方针指引下,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和技术创新,科学布局有序扩张,实现稳健发展,创造良好效益,得到了陈龙等领导的一致赞许。 蒋晓萌还就如何实现智能制造与传统制造业的有效对接、怎样进一步激发企业在创新产品研发投入的积极性等主题表达看法提出建议,与来访的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交流。张新宇副市长在交流中表示,尖峰是金华的龙头企业,企业发展势头和品牌形象都非常良好,也具有雄厚的实力,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优势,在带动金华企业产业整合、加快中小企业培育、增强总部经济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政府也将加大对尖峰这样的优势企业的支持,为企业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做好服务。 陈龙书记在调研讲话中指出,市委对尖峰集团多年来对金华经济发展做出的努力和贡献,是充分肯定的;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市委市政府一定会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尽最大努力解决。陈龙对尖峰的未来发展提出几点希望:坚定发展信心,乘势而上,主动适应高质量发展新要求,脚踏实地,坚守实业,为金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贡献重要力量;坚持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发挥行业领军企业的带动作用,牵头联合上下游、产学研力量,共同推动金华制造业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坚持数字赋能、智能发展,深入开展全链条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有产业的融合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坚持低碳循环、绿色发展,进一步降低单位增加值能耗水平,为金华绿色制造发展引领示范。 针对陈龙书记的要求,蒋晓萌董事长表示,尖峰的发展离不开金华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在加大对外发展的同时,也在积极寻找在金华本地进一步发展的契机,“尖峰是金华的企业,为金华做贡献是我们的义务”。(本报记者)
2021
04-01
学党史 悟思想 办实事 开新局 集团党委要求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3月17日,集团公司召开党委会,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相关精神,并对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出要求。 2月20日在北京召开的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全党同志要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之后,浙江省、金华市先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就贯彻落实这一重要工作提出要求。 17日召开的集团公司党委会上,集团党委书记蒋晓萌传达了中央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精神和金华市委书记陈龙在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并和全体党委委员、集团高管一起学习了“学党史,知党情,做合格党员”专题学习资料。蒋晓萌指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公司各级党组织要深刻理解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特殊重要意义,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中央提出的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集团党委决定,在进一步加强党史知识宣传、组织全体党员加强相关知识学习、赴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的同时,集团党委将组织举行党史教育专题讲座,各基层党委、支部书记要带头上好党史课;以《尖峰报》为载体,开展党史知识宣传,组织“学党史,迎百年”征文活动;组织开展党员党史知识竞赛活动。集团党委要求,公司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好领学促学作用;要创新方式方法,灵活运用各类学习平台载体,使党史学习教育更具感染力、实效性,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人心。(本报记者)
2021
03-22
“工会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助发展”,2月25日上午,贵州省黔东南州总工会党组书记梁娅、黔东南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袁尚凯一行,到黄平尖峰水泥公司对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的员工表示慰问。 在黄平尖峰,梁娅一行与员工代表进行座谈交流,了解员工工作生活情况。黄平尖峰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钱江简要汇报了企业近期的生产经营情况,工会组织成立半年多来开展的主要工作和取得的成效,并表示黄平尖峰工会将继续努力,不断提升工会工作人员的能力建设,当好员工的“娘家人”,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不断提高员工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梁娅书记代表州总工会充分肯定了企业的工会工作。她指出,黄平尖峰作为东西部协作扶贫的重点项目,在抓好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一定要发挥好工会组织关爱职工的重要职责,多为职工办实事、解难题,将黄平尖峰建设成为产业扶贫的标杆,为促进黄平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座谈会后,梁娅、袁尚凯等领导向与会员工代表一一发放了慰问金,并向春节期间坚守一线的黄平尖峰员工表示慰问。(潘毅)
2021
03-12
3月1日,湖北省大冶市市长万鼎,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江龙平,统战部部长、总工会主席程玮与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一行,专程到尖峰走访,就进一步加强合作、促进发展与集团公司领导进行交流。 集团公司董事长蒋晓萌、总经理虞建红,副总经理张峰亮、项崇平等领导接待了万鼎一行。蒋晓萌代表尖峰对大冶市领导的来访表示欢迎,对大冶当地各级政府部门对尖峰的支持和肯定表示感谢。交流中,万鼎市长对大冶尖峰多年来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尖峰一直是大冶市的标杆企业、纳税大户,取得的成绩在大冶有口皆碑,在这一良好基础上,希望能够进一步加强合作。大冶尖峰所在地保安镇的领导也在座谈中现场表态,会以“尖峰水泥无小事”的态度,在为企业做好服务的同时,以进一步加强双方深度合作的思路围绕相关产业寻找发展契机。 双方还就加强建材相关领域的产业整合、进一步进行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绿色协调发展等话题进行探讨。(本报记者)
2021
03-12
1月16日,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主办的“2021中国企业信用发展论坛暨第十二届诚信公益盛典”在北京召开,发布2020年度中国企业信用500强等系列榜单。尖峰集团在中国企业信用500强、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两个榜单中,分列358位和355位。 据了解,中国企业信用500强评价分析,不是以企业的营业收入、利润或某个单一指标的数值大小为依据,而是着眼于企业发展的趋势性研究,以定量评价分析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多维度的评价方法,并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征,采取动态赋权,是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能力的综合反映,也是企业信用能力的客观表现。在分析研究中,参照了国际通行规则,模拟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采用动态赋权,建立相应的评价数学模型,使之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分析研究及评价方法与模型设有3个一级评价要素,“信用环境”所占权重为14%,“信用能力”所占权重为72%,“信用行为”所占权重为14%。其中,“信用环境”包括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市场环境、政策及法律环境4个二级指标6个子项要素,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信用能力”包括收益性、流动性、安全性和成长性4个二级指标11个子项要素和1个参考要素,采取定量分析评价方法,是评价体系中的核心指标;“信用行为”包括社会贡献、质量安全以及社会影响3个二级指标3个子项要素,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中国企业信用评价分析是中国社科基金支持项目,自2011年开始进行,并在分析研究成果基础上,产生中国企业信用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信用1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信用100强、中国民营企业信用100强、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等榜单。 按上述评分原则,在中国企业信用500强榜单中,尖峰的信用综合评分为92.988分,名列358位,在上榜水泥企业中名列第15位;同时在同期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信用500强中名列355位。 (本报记者)
2021
03-01
2月7日,集团公司党委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倾听基层组织的建议和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与会集团党委委员和高管就公司管理干部年度考评情况进行通报,对部分下属企业研究人事调整方案;听取了基层组织和青年员工座谈会、科技人员座谈会上的意见建议,并针对员工较为关注的加强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加大劳保用品质量管控、加大新技术新业务相关培训力度、优化企业大学课程等实际问题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各党委委员还一起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剖析、查摆自身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记者 倪颖珍)
2021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