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编号:临2009-019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资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拟以0的价格分别受让洪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金华市尖峰磁砖有限公司、金华金航陶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金华尖峰陶瓷有限公司25%、10%、1.67%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 交易实施不存在的重大法律障碍。
一、交易概述
2009年10月19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与洪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HUNG LUNG INDUSTRIAL INVESTMENT CO., LTD. 以下简称:洪隆实业)、金华市尖峰磁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磁砖)、金华金航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航陶瓷)三家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是公司以0的价格分别受让洪隆实业、金华磁砖、金航陶瓷所持有的金华尖峰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尖峰陶瓷)25%、10%、1.67%的股权(合计36.67%)。2009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七届十次董事会,公司八名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股权收购方案。股权转让协议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二、 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本次股权出让方共三家,分别是:
1、洪隆实业,该公司住所:中国香港葵涌大连排道42-46号贵盛工业大厦第二期11字楼H座;业务性质:GEN TDG INV’L MFR。法律地位:BODY CORPORATE。
2、金华磁砖,该公司成立于2004年5月21日,住所:金华金三角经济开发区东三路(孝顺农场);法定代表人:胡天欣;注册资本50万元,经营范围:陶瓷墙地砖、陶瓷瓦、卫生洁具生产销售。
3、金航陶瓷,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8月5日,住所: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南仓村;法定代表人:何晓荣;注册资本123万元,经营范围:釉面内墙砖、砖瓦、砖瓦配件生产、销售。
以上三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以上三方所持的尖峰陶瓷共36.67%的股权。
尖峰陶瓷成立于2000年9月30日,现有注册资本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持有43.33%、洪隆实业持有25%、金华磁砖持有10%、金航陶瓷持有1.67%、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尖峰陶瓷在浙江省金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号:企合浙金总副字第000680号。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小黄村;法定代表人:傅得清;经营范围:陶瓷产品及原辅材料的生产和技术开发。截止2009年日8月31日,陶瓷公司还欠本公司5573万元。金华市通济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本次放弃优先受让权。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浙江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尖峰陶瓷以2009年8月31日为基准日,以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出具浙勤评报〔2009〕202号《资产评估报告》。汇总如下(单位:万元):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调整后账面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一、流动资产 |
166.78 |
166.78 |
173.95 |
7.17 |
4.30 |
|
二、非流动资产 |
2215.95 |
2215.95 |
4243.30 |
2027.34 |
91.49 |
|
其中:建筑物类固定资产 |
1234.69 |
1234.69 |
826.18 |
-408.51 |
-33.09 |
|
设备类固定资产 |
650.59 |
650.59 |
230.50 |
-420.09 |
-64.57 |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330.67 |
330.67 |
3186.62 |
2855.95 |
863.67 |
|
资产总计 |
2382.73 |
2382.73 |
4417.25 |
2034.52 |
85.39 |
|
三、流动负债 |
5587.09 |
5587.09 |
5587.09 |
0.00 |
0.00 |
|
四、非流动负债 |
300.00 |
300.00 |
300.00 |
0.00 |
0.00 |
|
负债合计 |
5887.09 |
5887.09 |
5887.09 |
0.00 |
0.00 |
|
股东权益合计 |
-3504.36 |
-3504.36 |
-1469.85 |
2034.52 |
58.06 |
因生产规模、市场、产品等多种因素,尖峰陶瓷公司从2005年已停产至今,上述资产在处于闲置状态,其中部分厂区出租给尖峰磁砖。目前尖峰陶瓷位于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房屋建筑物合计建筑面积13,146.31平方米(金房权证金东字第0187006~0187019号)及土地使用权面积54,713.50平方米(金县国用(2000)字第5-30号)为抵押物,为本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2009年1月12日至2010年1月11日。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受让方: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出让方:洪隆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港)(乙方)、金华市尖峰磁砖有限公司(丙方)、金华金航陶瓷有限公司(丁方)。
(二)交易价格:本公司受让的以上三方所持的尖峰陶瓷合计36.63%的股权全部作价0元。
(三)股权过户时间安排:在协议生效后法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办理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因尖峰陶瓷是中外合资企业,股权转让协议须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也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六、收购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上曾提出本年内要做好对尖峰陶瓷债权的催收工作,确保公司债权的安全。根据陶瓷公司目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经与尖峰陶瓷各股东协商,公司决定以零价格收购上述股权,以加强对尖峰陶瓷股权的控制,从而能有效控制尖峰陶瓷的资产,最大限度的确保公司对尖峰陶瓷的债权的安全。
六、备查文件目录
1、《股权转让合同》;
2、七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3、浙勤评报〔2009〕202号《评估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