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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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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离我们有多远?
2016年,一则名为《华为逆袭向苹果开收专利费》的新闻一度成为坊间热议的话题,虽然这个消息在手机行业的小圈子里早已传了很久,但对老百姓来说,这事情绝对新鲜——苹果这种手机行业最顶端的企业,居然要向华为交钱?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许可备案登记信息,2015年华为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公司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仅从相差悬殊的数字上来看,称之为“逆袭”绝不为过。或许有人会以为这是因为同行间的技术转让,但实际上即使华为没有手机业务,苹果公司还是会向其支付大量费用,因为作为全球主流电信设备供应商,华为掌握着4G标准的许多必要专利。同理,华为公司在手机业务上之所以能够得到迅速发展,除了本身的专利优势以外,向苹果、爱立信等专利巨头支付费用获取授权也是重要原因。
从这个事例我们不难看出,知识产权这种无形的资产,只要具备一定优势并运用得当,就会转化成有形的经济效益。
或许有人会说,网络通讯是知识密集型行业,科技含量高,发明多、专利多很正常,尖峰的主业都是传统制造业,说到药业还有新产品的研发,如果是技术已经非常成熟的水泥行业,离“科研”“发明”“专利”这种字眼实在太遥远了。但是,11月22日公司组织知识产权知识培训中,老师举的一些例子却颠覆了这个概念——许多国内水泥企业拥有自主发明专利,多的达百余项,并不比尖峰药业拥有的专利少。这个简单的数字对比足以说明,我们以往对“知识产权”概念的认识还是太肤浅,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也存在许多不足。
按照官方的解释,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知识产权主要分为著作权和工业产权两大类,其中与企业经营关系密切的工业产权,又可以分为商标权和专利权。作为拥有中国驰名商标、浙江省著名商标的企业,日常工作中我们对商标权相对更熟知一些,在打击商标侵权、维护市场稳定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对于专利权,许多人还是会认为那是爱迪生他们的“业务范围”。其实,这种想法不但是错误的,而且是对我们自己能力的大大低估。
根据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我们且不去说看起来非常“高大上”的“发明”,就以“实用新型”而言,指的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也就是说,无论是尖峰药业还是水泥,作为日常重点工作之一的技术改造、工艺革新、配方调整、流程优化,都在“实用新型”涵盖的范畴;我们近几年为推进“三降三提高”而进行的小发明、小创造,都有成为专利的可能;甚至,员工们提出的每一项合理化建议、进行的每一项小革新,都可能让他们成为专利权的所有人。至于外观设计专利,给予我们思考的空间就更大了。
在当今知识爆炸、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新技术、新成果层出不穷,成果转化、更新淘汰的速度大大加快,任何企业、任何行业都不可能关起门来封闭式发展,都必然会与其它行业、其它企业存在交集,新技术、新成果的应用更是如此。在这种大背景下,像爱迪生时代那样的“无中创有”式的发明创造已经几乎不可能。或许正因为如此,虽然我们每天都在思考和实施创新、改进,也在实际应用中取得了成果、产生了实效,但对这些成果的知识产权及其衍生价值,大都缺乏足够的重视。
当前的市场竞争是多方面的,知识产权虽然是无形的“软实力”,但往往会产生确立竞争优势的“硬效果”。近几年,公司对品牌管理、专利申报等知识产权工作日益重视,但与同行优秀企业相比,的确还存在不小的差距。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重在培育扶植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的意识和手段,引导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我增强知识产权创造、利用、管理与经营能力。所以,在不断创新、追赶他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多对自己做过的事情认真梳理,看看这些年,我们忽略了哪些原本可以更加闪光的东西。(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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