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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人员学习税收新政策
发布时间:
2020-08-14
公司财务人员学习税收新政策
本报讯 6月2日,集团公司财务部组织下属企业财务人员召开会议,交流近期财务工作情况的同时,对简并增值税等新近出台或即将实施的税收政策进行学习探讨。
此次会议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吴德富主持,各单位财务人员对本单位财务、税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待沟通事项作了全面的交流,并对最新的简并增值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等进行了集中学习。
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于4月28日发出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原13%的增值税税率简并为11%。5月19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国家税务总局以2017年第16号公告就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予以明确。该公告对普通发票没有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不能税前扣除、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等事项做了明确说明,被民间称为“最严发票令”。这些新税收政策的实施,势必会给企业财务、税务工作带来影响。
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兰小龙在会议中强调,加强企业开支相关实质性要件的审核工作,是企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企业所得税法判断是否准予税前扣除的重要依据,是证明企业支出是否与企业取得收入有关,是否合理的重要条件。他分析了当前企业内外部的经济环境,要求公司财务人员加强学习相关政策,及时掌握相关动态;不断学习管理会计知识,结合目前云计算和大数据的发展趋势,努力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解决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更好地应对财务管理中发生的新变化,达到新时期对财务人员高层次的要求。
大冶尖峰、云南尖峰等驻外企业的财务人员通过电话会议系统参加了学习。(李霞 周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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