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2013-018(尖峰集团2013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1
发布时间:
2020-08-05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3-018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尖峰集团”)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595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拟发行规模为3亿元,即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人民币3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3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本期债券评级为AA+,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包含少数股东权益)为164,643.81万元;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40.7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25.77%);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8,836.85万元(取自2010年、2011年及2012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由天津天士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若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为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60%-5.40%,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6月4日(T-1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询价,并根据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3年6月5日(T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认购采取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四、网下发行”中“6、配售”。
8、本期债券网上、网下预设的发行数量分别为1,000万元和29,000万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上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如网上发行数量获得全额认购,则不进行回拨;如网上发行数量认购不足,则将剩余部分全部回拨至网下发行;如网下最终认购不足,则认购不足3亿元部分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本次债券采取单向回拨,不进行网下向网上回拨。
9、网上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认购,网上发行代码为751975,简称为“13尖峰01”。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证券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网上认购次数不受限制。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网上发行代码751975将转换为上市代码122227。
10、网下发行仅面向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通过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提交《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及认购。网下最小认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手的必须是1手的整数倍(即1,000元的整数倍)。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期债券向全市场发行(含个人投资者),发行完成后,本期债券预计可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挂牌上市;该债券符合回购资格,可进入质押库进行回购交易。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发行情况,请仔细阅读《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尖峰集团、公司 |
指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期债券 |
指 |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期债券的发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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