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2014-027(尖峰集团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8-05
证券代码:600668 证券简称:尖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27
债券简称:13尖峰01 债券代码:122227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国财政部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对本公司的资产、负债、损益、现金流量等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八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中做好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也以《重要提醒》的方式提示上市公司在编制、审议第三季度报告时,做好执行新准则的相关工作。
公司作为A股上市公司,在2014年三季度季报中执行上述修订的会计准则,并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根据准则,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从“长期股权投资”项转列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
-105,000,000.00 |
105,000,000.00 |
浙江金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6,363,832.51 |
36,363,832.51 |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6,362,988.10 |
66,362,988.10 |
博信电池(上海)有限公司 |
|
|
广西虎鹰水泥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杭州华氏医药有限公司 |
|
|
浙江嘉兴三塔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924,803.00 |
924,803.00 |
浙江八达股份有限公司 |
-330,000.00 |
330,000.00 |
黄石九禾贸易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合计 |
-230,181,623.61 |
230,181,623.61 |
说明:截止2014年9月30日,公司对博信电池(上海)有限公司和杭州华氏医药有限公司投资成本分别为20,000,000.00元和2,175,753.64元,均已计提全额减值准备,净值均为0元。
2、除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的影响外,其余准则的执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
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中期报告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2014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变更公司的会计政策。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二)公司第七届13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公司第八届19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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